
普洱制盐 报道 4月25日,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《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》〔2022〕4号的通知要求,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三处副处长张平山一行3人到普洱制盐分公司检查指导矿山安全生产工作。宁洱县工信局、应急管理局相关领导陪同检查。
检查组听取分公司基本概况、工艺产能、安全生产管理等工作汇报后,在分公司领导班子和相关负责人的陪同下,张平山一行到两生产车间对生产井场、生产设备设施、作业人员活动等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;详细查阅了分公司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、双重预防机制运行、矿区沉降观测、安全培训、风险识别管控措施、应急演练等台账资料,并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与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充分交流,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。
总结会上,检查组对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给予充分肯定,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反馈,并根据检查结果提出工作要求:一要认真贯彻落实《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》精神;二要对照国家的法律法规、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,进行对标学习,做好自查自改工作;三要更细更严的做好风险分级及重点部位管控工作,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。
李跃新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,将按照检查组提出的意见,举一反三,认真整改,进一步加强法规标准学习,依法依规开展好安全生产工作,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地落实落细。(陈观宝 文/图 刘红波/校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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